考试违纪通告(202411期)
2024年12月15日

202411期BDA数据分析师各科目试卷已完成阅卷及成绩复核,现将复核中发现的考试违纪行为通告如下:

在本期考试《初级数据分析实践报告》科目考试中,考生赵**(考号:20241146029)在考试提交的实践报告采用AI生成,依据《BDA数据分析职业技能评测标准(BDA001-2022)》相关要求,经研究认定:该同学在考试中提交的实践报告属抄袭,成绩无效。

在本期考试《Python数据分析》科目考试中,考生赵**(考号:20241148460)、秦**(考号:20241148806)、吴**(考号:20241149318)、代**(考号20241142997)考试提交的试卷内容雷同,依据《BDA数据分析职业技能评测标准(BDA001-2022)》相关要求,经研究认定:该同学在考试中提交的试卷属抄袭,成绩无效。

在本期考试《SQL数据库应用与实践》科目考试中,考生赵**(考号:20241148459)、许**(考号:20241149251)考试提交的试卷内容雷同,依据《BDA数据分析职业技能评测标准(BDA001-2022)》相关要求,经研究认定:该同学在考试中提交的试卷属抄袭,成绩无效。

在本期考试《Excel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》科目考试中,考生贺**(考号:20241149090)、朱**(考号:20241149080)考试提交的试卷内容雷同,依据《BDA数据分析职业技能评测标准(BDA001-2022)》相关要求,经研究认定:该同学在考试中提交的试卷属抄袭,成绩无效。

在本期考试《SQL数据库应用与实践》科目考试中,考生谢**(考号:20241148234)、谌**(考号:20241144625)考试过程中没有打开摄像头,依据《BDA数据分析职业技能评测标准(BDA001-2022)》相关要求,经研究认定:该同学在考试中提交的试卷属抄袭,成绩无效。

中经数(北京)数据应用技术研究院
2024年12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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